前天, 又有地產經紀帶客來我家睇樓. 第二次來的, 是一對即將結婚的男女.
我家是一個兩房一廳的小單位, 面積不大, 但間隔四方, 只要你不放太多大件或無謂的傢俱, 一點也不局促. 我給了經紀一個市場價略高的開價, 本以為沒有人會還價. 可是那對夫婦接受了. 那便到我去考慮是否簽約賣樓.
這事, 我還是跟我老爸老媽商量. 老爸老媽給我們的意見是, 我們現在仍未找到合適的居所(合適的定義為合意的單位間隔, 面積, 方向和最最最重要的價格和預算), 樓價現在仍那麼高, 現在賣掉現住的地方, 萬一找不到新單位那怎麼辦? 跑去租一個單位暫住? 除了要付租(比現在供樓還要貴), 又要花一筆錢去搬屋和購傢俱. 即使現在買到新單位, 我肯定要負起更大的財政負擔, 因為很多放盤根本沒有減價. 倒不如等到找到合適的新單位後才賣掉現在的居所. 太太接受這個看法.
說香港樓市降溫的, 只是將大型屋村個別大幅減價成交拿來誇大. 因為那可能是一小部份炒家要快速資金回籠才會這樣做. (可能是留力炒新樓也未定).
最後, 我和太太再三考慮, 一則是考慮到仍未有合適的新單位, 二則是樓市仍高, 現在賣去現時居所, 買不到新居便要租屋, 那不[化算, 所以, 我昨天跟經紀說: "不賣". 而且, 跟經紀講清楚現階段我們將不會賣樓, 著他們不會再帶人上來睇樓.
對於我來說, 我是鬆了一口氣的. 至少短期內我不會增加財務負擔. 因為買樓賣樓是一個很大的決定, 一子錯, 滿盤皆落索. 現在有大有小, 實在不容我行錯一步.
也替你鬆一口氣了!你太太接受了就好!
ReplyDelete心情可以放鬆一點了,
ReplyDelete喜歡這裏的新色調,
很開懷很美!